全国首个!村级重大事项票决规范发布

来源:莲都发布

  近日,由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为主起草的《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工作规范》(DB3311T 265─2023)市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为全国首个关于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工作的地方性标准。

“黄泥墩经验”

为制定《规范》打下坚实基础

  近年来,丽水市坚定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一肩挑”村级权力架构下,针对少数农村社区在协商和决策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坚持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注重推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在莲都,“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正成为百姓生活的常态。莲都区黄村乡黄泥墩村在全市首创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形成了以党建为引领,以阳光票决为核心,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载体,以乡贤智囊团为支撑的乡村治理高效路径。

  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事项,让村民参与到村务决策中,村务公开基础上的民主决策,让许多纠纷得以避免。通过不断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方式,黄泥墩村走出了一条乡村治理新路子。这也为制定《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工作规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凝聚民心 汇聚民意 集聚民智

  据了解,《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工作规范》适用于指导丽水全市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协商和决策工作,本标准规定了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工作的事项类型、实施程序、评价与改进,明确了票决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议事协商的流程、参与主体等内容。

  《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工作规范》的推广实施,将有力推动基层民主健康发展,同时规范丽水市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通过《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工作规范》的应用,一是能够凝聚民心,进一步提升村民主人翁意识,真正参与村级建设与发展;二是汇聚民意,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抓手,增强共同富裕向心力;三是集聚民智,丰富基层社会治理,减少了因决策失误带来的损失,提升村级决策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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