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新政!丽水市区“以旧换新”活动报名发起
其中“以旧换新”
是丽水购房者十分关注的
丽水房地产协会针对市区房地产企业
关于市区房地产企业参与
“以旧换新”活动报名的通知
为了切实减轻市民购房负担、享受更多实惠,提升市场活跃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出"以旧换新”服务模式,支持“以小换大"、"买新卖旧",旨在更好发挥一二手房市场梯度消费和联动效应,加快房产置换效率,更好地满足市民改善住房的需求。
所谓的“以旧换新”活动指的是购房者出售二手住房、换购新建商品住房。主要分为三个步骤:一是签署协议,明确房源;二是锁定房源,优先售卖;三是根据成交与否,履行合同。具体步骤如下:
①房地产业协会、经纪机构协会等组织发动企业参与活动,发布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名称。
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意向客户沟通置换需求,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经纪机构通过“优先卖”服务,通过线上流量加推、线下经纪人聚焦推广等方式,缩短二手房售出周期。
③意向客户、房地产经纪机构、意向楼盘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并向新房项目缴纳意向金,实行“放心买",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售出,则购房者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手续。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则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建商品住房认购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风险。
约定时间内未完成旧房出售的,可在开发企业与购房者自由协商的前提下,鼓励开发商进行旧房兜底,购房金额冲抵置换新房的购房款。
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旧房”交易税费留存地方部分100%补贴,其中个人购买二手住房的,交易税费补贴与购房补贴就高享受。
望丽水市区在售开发商踊跃报名参加!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4日
报名联系人:吕先生13906889049
王先生18606784080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