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发文表彰毛立忠等4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来源:丽水市公安局

  2022年以来,我市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人员,他们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行为,为推进我市“平安丽水”建设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营造见义勇为的社会氛围,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丽水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经市政府研究,正式发文《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毛立忠等4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奖励的决定》(丽政法【2023】28号),决定为毛立忠、毛传林、朱阳洲、李林锦等4人记二等功。

 

毛立忠,男,1970年5月出生,遂昌县王村口镇石笋头村村民。

 

毛传林,男,1968年7月出生,遂昌县王村口镇石笋头村村民。

 

2021年2月7日下午2时许,遂昌县王村口镇石笋头村发生山林火灾,村民毛立忠、毛传林在村干部的组织下参与扑灭山火行动,冲锋在前。在救火过程中,村民吴观勋不慎被山火包围且大面积烧伤,挂在几十米高的崖壁上撕心裂肺地喊着救命。毛立忠和毛传林听到呼救后,奋不顾身开展施救,最终成功将吴观勋救出火海。救援过程中,毛立忠双脚掌,毛传林手部都有不同程度烧伤。
2022年1月,毛立忠和毛传林二人的行为被遂昌县公安机关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2022年5月,被遂昌县人民政府给予嘉奖一次,并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获得2022年丽水好人、浙江好人,丽水市第八届道德模范提名等荣誉。

 

朱阳洲,男,1977年11月出生,缙云县壶镇镇干部。

 

2022年4月12日上午8时许,朱阳洲在壶镇镇人民政府食堂吃完早饭后正准备上班,走出食堂后突然发现壶镇镇农兴村方向冒起很大的烟,于是他赶紧和同事宋某一起赶往现场查看。待到达时,发现原来是农兴村建始巷的几间民房着火,朱阳洲和宋某一起冲到民房内,进去后发现受到惊吓的李启芬在屋内不知所措,朱阳洲和宋某立即将李启芬救出屋外。随后,朱阳洲又从李启芬口中得知李启芬96岁高龄的母亲孙凤英瘫痪在床被困在屋内,便二话没说再次冲进已经着火的房子内,及时找到孙凤英,就在成功救出老人后几分钟,着火屋顶迅速坍塌。
2022年7月,朱阳洲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两次冲进火场救人的行为被缙云县公安局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鉴于朱阳洲事迹特别突出,经缙云县政府研究决定,2022年12月对朱阳洲记三等功一次。同时,获得丽水市第八届道德模范提名的荣誉。

 

李林锦,男,1995年11月出生,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职工。

 

2022年4月19日晚19时29分左右,龙泉一女子在龙泉东大桥落水。当时李林锦吃完晚饭后正好在龙泉市东大桥北侧桥头散步,听到有人喊说有人落水后,李林锦立马跑到桥的护栏位置,发现该女子正在瓯江中挣扎。李林锦没有片刻犹豫,立即边脱衣服边从桥面飞奔至桥下江边,纵身跳入水深达4-5米的冰冷江水中,并快速游至落水女子身边,奋力将该女子托举拖拽至江边。靠岸后,李林锦利用柱子作为着力点,一只手抓住柱子,一只手托着落水女子,确保该女子正常呼吸和安全。李林锦用尽力气坚持了5分钟左右,随后在出警民警和群众的协助下成功将该女子救援上岸,并迅速将该女子送往医院救治。
李林锦不顾个人安危跳水救人的行为被龙泉市公安局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鉴于其事迹特别突出,经龙泉市政府研究决定,2022年12月对李林锦记三等功一次。

 

来源:丽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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