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150多亩,市区这个项目传来最新消息

8月4日,莲都区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因市区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二期项目
拟征求丽南村、城南城、桐岭村土地

面积超150亩

据了解,丽水市区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二期项目是推进市区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和“无废城市”建设的重点补短板项目。

据估算,每年市区和开发区就有近90个项目约400万立方米工程渣土需要中转消纳。该项目的建设对加快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规范建筑垃圾(渣土)治理、运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效推动丽水市全域“无废城市”创建等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计划投资约1.51亿元,拟选址丽水市莲都区垟店岭地块,用地面积约10.8万平方米,消纳场库容约80万立方米;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用房约960平方米,辅助用房(办公楼、门卫)约255平方米。

 

 

莲都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莲征预〔2023〕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丽水市区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二期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丽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城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桐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莲都区万象街道(丽南村,城南村)、南明山街道(桐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1661公顷(152.4915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办事处、万象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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