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法律风险防范指南来啦!请查收

 
 
 
 

  2023年暑假已到来,如何让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假期?一起来看丽水市司法局为大家准备的“暑假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暑期打工,合法维权

 
 

  去年暑假,大二学生小张找到一份为期一个半月的办公室文员工作。约定的打工期限届满时,公司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报酬,还找借口扣除一部分薪金。因为急着回家,又拿不出凭证,小张只得忍气吞声。

 
特别提示:

网上的招聘信息往往鱼龙混杂,学生需要细加甄别。在选择打工单位之前,首先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企业是否具备合法资质,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其次,由于身份是学生,工作也是临时性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小张这种行为并不属于我国《劳动法》的保护范围。虽然小张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可先寻求当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仍可根据其他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法上网,保持警惕

 
 

高三学生张某在浏览网站时,通过网站的引导与他人网聊,随后对方询问张某是否愿意裸聊,张某便按照对方指示下载APP,随后对方发起视频聊天,用事先录制好的视频,让张某误以为有人在跟他裸聊,并录制了张某的视频。随后对方以要把视频、图片发给张某家人、朋友为由,向张某索要钱财,因担心事情败露,张某只能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转账,共计转账人民币28万余元。

 
特别提示:

合法上网,文明用网,网络色情活动是违法违纪行为,我们应坚决杜绝。建议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克服“贪利”思想,不要轻信,谨防上当,不轻易将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通讯信息等家庭、个人资料泄露给他人,多做调查印证。及时联系银行办理银行卡挂失、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密码修改等,防止可能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受到威胁后莫要惊慌,应尽可能及时记下诈骗犯罪分子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QQ号、MSN码等及银行卡账号,并记住犯罪分子的口音、语言特征和诈骗的手段经过,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和追缴被骗款等工作。

 

 
 

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周围的车辆越来越多,我们既充分享受着现代交通工具带来的便利和快捷,同时,交通事故也已经成为青少年意外伤害的主要危险。

 
特别提示:

1.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所以未满12周岁的孩子切莫骑自行车上路。2.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丽水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建议家长重视交通出行安全,与孩子共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把交通安全牢记心间,勿存侥幸心理,养成良好习惯,带孩子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做好防护措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伴随孩子健康茁壮成长。

 

 
 

拒绝暴力,杜绝欺凌

 
 

被告人井某某,与被害人朱某某均系在校学生。二人在路上偶遇,因言语不合,朱某某等人殴打了井某某。同年4月1日,井某某到网吧找朱某某等人未果,随即离开,朱某某等人听说后随即驾车追赶,井某某被追上后持匕首捅刺车内的朱某某,朱某某亦持斧头将井某某面部划伤。经鉴定,朱某某构成轻伤,井某某构成轻微伤。法院认为,井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井某某系未成年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且被害人朱某某无故殴打、追逐井某某有过错,依法对井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特别提示: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建议家长提高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重视孩子的道德培养与法制教育,引导孩子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与孩子建立有效交流,加强心理疏导,严于管教。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好各项防范工作,不让隐患有可乘之机。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充实、祥和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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