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办!6月30日截止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了数起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案件。其中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查处的某科技公司员工王某未据实办理2020年度个税汇缴案件,王某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拒不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其进行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吉林省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某出版社存在部分纳税人错误填报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经查其填报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专项附加扣除的继续教育实际是取得证书后每年的学时教育,不符合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规定,经过进一步对以前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情况核查,现已对该单位纳税人逐一纠正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厦门市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柳某存在虚假填报大病医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五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税务部门在多次作出不予退税决定后对其以前年度汇算进行了延伸核查,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截至目前,丽水市税务局已受理30余万人的年度汇算申报,其中超七成人数申请退税,退税金额超亿元。在市本级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审核中,工作人员也发现部分纳税人在填报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存在与兄弟姐妹、配偶共同超限额填报扣除额度的问题,已要求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补缴税款。请广大纳税人依法及时办理汇算清缴,并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等情形,抓紧补正。应当补税的,务必在6月30日前补缴税款,避免逾期补税产生滞纳金、影响个人纳税信用;6月30日后,对应补税而未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规提醒督促和引导规范,经督促警示后仍拒不办理的,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选择情节严重的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