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交警发布公告:这些车限行

关于调整莲都区主城区新能源货车、4.5吨(含)以下普通货车通行限制的公告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结合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现决定调整莲都区主城区货运车辆的限行范围。

(一)新能源货车、总质量为4.5吨(含)以下普通货车限行路段为:花园路,人民路,中山街、城北街;

(二)总质量为4.5吨以上普通货车的限行范围为:东至东环线;南至南环线;西至溪口大桥、路湾隧道;北至北环线;含溪口大桥,不含环城线、路湾隧道;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主城区全区域限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都大队

2023年6月15日

如遇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电话:0578-2127345),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