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交警发布公告:这些车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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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莲都区主城区新能源货车、4.5吨(含)以下普通货车通行限制的公告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结合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现决定调整莲都区主城区货运车辆的限行范围。
(一)新能源货车、总质量为4.5吨(含)以下普通货车限行路段为:花园路,人民路,中山街、城北街;
(二)总质量为4.5吨以上普通货车的限行范围为:东至东环线;南至南环线;西至溪口大桥、路湾隧道;北至北环线;含溪口大桥,不含环城线、路湾隧道;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主城区全区域限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都大队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