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补贴1472元!现在开始申报

每人每月补贴1472元

莲都见习基地开始申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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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见习政策是国家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一方面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能帮助用人单位有效储备人才。

 

申报对象

  莲都区企业、有独立法人和独立财务的事业单位(非参公管理)、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申报条件

(一) 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岗位,拥有一定数量开展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二) 内部制度健全,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并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三) 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

见习人员享受待遇

  见习不属于正式就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通过见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缴纳综合商业保险。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招用的,可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到企业见习基地见习的对象扩展至毕业年度大学生。

见习单位政策扶持

(1)见习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基地给予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区见习补贴的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每人1472元/每月)。

(2)综合商业保险补贴:见习单位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期间,须为见习人员缴纳综合商业保险,每名见习人员最高补贴保险费用300元。

(3)见习期满补缴养老保险补贴:见习人员在见习期满后被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可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对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申报材料

(一)《莲都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附件1);

(二)《莲都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纸质材料需盖单位公章。

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

登录企业账号,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丽水市莲都区)搜索“就业见习基地认定”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办理地区选择“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按照页面的要求正确填写表单,上传申报材料,点击提交完成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联系电话:0578-2642338。

(二)评估认定

见习基地由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莲都区财政局审核合格后,发文予以设立。

(三)管理考核

本次新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其见习岗位有效期为 1 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延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区人力社保局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发文取消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为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

莲都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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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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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钰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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