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遂昌这些地方将进行环境噪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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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至6月10日进行,为确保我县考生安静复习、休息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特作如下公告:
01
控制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10日。
02
控制范围
县城城区有关学校的周围,各居住区以及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遂昌中学(考点)周围1000米范围内。
03
强制性措施
1. 6月1日至6月5日,对学生学习、休息、考试有干扰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含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企业、个人住宅装潢在午休时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7:00)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超标排放噪声单位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考点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6月6日至6月10日,遂昌中学本部(考点)及公园路校区、县职业中专、育才高中周围10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个人住宅装璜必须24小时停止各类高噪声作业,考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 在控制时限内,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的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举报电话:110〔公安〕 12345〔综合行政执法〕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遂昌县公安局
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