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种植罂粟768株!缙云一村民将被判刑

缙云县新建某村一位村民

在自家农田上种起了“菜”

眼看着这些“菜”长势喜人,

不料民警却突然找上门了!

这是怎么回事?

 

4月21日,缙云县公安局新建派出所接群众匿名举报辖区内某村有人种植罂粟。接警后,新建派出所会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前往实地查看,在朱某家耕种的地里一举查获罂粟768株,并当场予以铲除。

经对朱某田地里所种植物的送检,鉴定结果显示,犯罪嫌疑人朱某所种植的植物均为罂粟,该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罂粟是一年生草本。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亭亭玉立,蒴果高高在上,夏季开花,花大,单生枝顶。花瓣4片,红色、紫色或白色。果实球形或椭圆形,种子小而多。

种植毒品原植物,无论数量多少,出于什么用途都是违法,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广大市民千万不要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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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植罂粟多少构成犯罪?

1、非法种植五百株以上罂粟构成犯罪。

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不仅要全部强制铲除,而且还要根据情形的严重程度,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文/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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