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码”让执法全流程可追溯

  近日,云和县浮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张某某在公园路消防通道上停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违法事实确凿,执法人员利用掌上执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立即生成行政行为码。

  行政行为码是浙江省推出的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自动生成的行政行为监管代码,是行政行为全周期的唯一标识。“这意味着从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有了‘身份码’,执法人员、当事人、社会公众等通过扫码便可快速查询执法全流程相关信息。”浮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行为码生成后,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扫码,可以了解该行政行为的详细信息,可以处理、催办、督办、评价,并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缺位和薄弱环节,实现行政行为全流程监督;行政相对人通过浙里办、微信扫码,可查询政策法规、案件办理进度、获取相关文书等;社会公众通过浙里办、微信扫码,可查询相关公示信息,保障行使社会监督权。

  接下来,浮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还将不断探索行政行为码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全过程的应用,通过推广应用行政行为码,推动执法权力行使全流程在线运行、留痕可溯、监督预警,让行政执法更公开更透明更规范。

作者:记者 王凤凤 通讯员 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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