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了!每人6000元~18000元,你符合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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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发钱了!
每人6000元~18000元
申报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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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莲都区企业高技能人才津贴、培养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2022年第二批莲都区企业高技能人才津贴、培养奖励申报工作。
2022年2月28日(人才新政执行时间)以后,莲都区培养或在莲都区企业工作,并在浙江省内新取得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分别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12000元、18000元的高技能人才津贴,最多可连续享受3年。
根据《关于印发〈莲都人才新政操作细则〉的通知》(莲委人办〔2022〕6号)精神,职工在享受高技能人才津贴期间离开该企业的不再继续享受,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莲都区企业工作,且取证以来至申报期间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
2.在莲都区人力社保局培训备案考取证书,且取证以来至申报期间在市区同一企业连续缴纳社保。
高技能人才津贴由职工所在企业统一申报拨付至职工个人。所属企业汇总填报以下材料:《莲都区高技能人才津贴申请表》、《莲都区高技能人才津贴汇总名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员工岗位匹配证明。
莲都区备案的自主评价企业,2022年2月28日后通过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培养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等高技能人才的,分别按照每人3000元、5000元、10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对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及相关工作需要支出。
根据《关于印发〈莲都人才新政操作细则〉的通知》(莲委人办〔2022〕6号)精神,申报对象需符合以下相关条件和要求:
1.申报企业须为莲都区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以莲都区人社局的《备案函》为准);
2.申报企业通过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培养的高技能人才须为本企业缴纳社保并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企业职工。
企业报送相关材料至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企业。具体申请材料包括:《莲都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申请表》、《莲都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汇总名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备案函。
本次申报对象范围为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取证的高技能人才(须为首次申报,之前未申报过),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及日期字样,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丽青路25号莲都区办事中心5楼529室),同时发送《申请表》、《汇总名册》电子版至邮箱116478084@qq.com,联系人:刘江峰,联系电话:2122735。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有关企业安排专门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把关,确保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人社部门将取消该企业的政策享受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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