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评价制度为进场交易“划红线”

  自取消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后,社会代理机构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由于代理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交易过程中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共资源交易的质量。

2021年3月,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印发了《云和县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进场交易的代理机构实行记分累计履约评价制度。该制度对标前、评委抽取、开标、评标、标后等6个阶段,设置36条履约评价标准,代理机构发生不规范交易行为时则被相应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1个周期),代理机构记分累计结果达到管理临界点时,则被采取相应措施。

根据制度规定,记分初始分值为零,分值上不封顶,以10分、20分、30分、40分为管理临界点。累计记分 10 分以上(含 10 分)不足 20 分时,对代理机构进行约谈;累计记分 20 分以上(含 20 分)不足 30 分时,代理机构进入一个月的业务提升期;累计记分 30 分以上(含 30 分)不足 40 分时,代理机构进入三个月的业务提升期;累计记分40分以上(含40分)时,代理机构进入六个月的业务提升期。截至目前,云和县已发现8家次代理机构存在进场交易不规范行为,并对他们已采取相应举措。

通过履约评价制度的实行,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提高代理服务水平与质量,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接下来,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进场代理机构管理,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通讯员: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    严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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