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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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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资经营大户许下“诚信承诺”

  本报讯(记者 崔璀 见习记者 庄初阳 通讯员 艾勇丰)5月9日,市区19户农资经营大户和2家农资连锁经营公司负责人与市工商局签订了诚信经营责任书,向消费者和全社会公开承诺不坑农、损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市工商局副局长张京华介绍,针对前一阶段我市农资市场的监测情况,工商部门对广大农资经营户提出了“诚信经营,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的倡议,要求经营户严把进货渠道,完善“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工作,从源头上制止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工商部门还加强了对农资产品的日常监测监管力度和虚假农资广告的查处力度,建立完善了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并通过组织农资经营户进行农资知识培训等方式,提高他们的诚信经营意识。

  19户农资经营大户和2家农资连锁经营公司承诺,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绝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资商品,严格履行农资商品进货查验制度、农资商品进货备案制度,自觉建立购销台账,如实记录各种农资的进购和销售情况,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农民手中。一旦发现农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立即停止销售,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追回不合格商品。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绝不擅自发布有关农资销售或服务的广告,同时,绝不发布误导消费者的广告,不搞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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