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其锋 通讯员 殷一晓)昨日,青田市民刘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电话反映,才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迷上收集玩具钞票,书包里缩小版的玩具钞票越来越多。
刘女士介绍,玩具钞票比真币小很多,颜色逼真,上边还有编号、水印和盲文触点,只不过“中国人民银行”字样改成了“儿童玩具折纸”,正面印有时下流行的卡通奥特曼形象。女儿晓晓(化名)出示的玩具钞票,证实了其母的描述。
晓晓说,班级里买玩具钞票的人不在少数,最“有钱”的一位同学已经有近“十万”元了。晓晓的同学文文告诉记者,目前,学校里很多同学都用玩具钞票买卖学习用品等。有一次,她忘了带铅笔,就曾用“500元”从同学那里买了一支铅笔。
对于孩子们迷恋玩具钞票的做法,刘女士表明了自己的忧心:“孩子们买‘人民币’,只是为了跟别人比,这样,很容易使他们养成迷恋金钱和攀比富贵的心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随后,记者在青田县城几所小学周边的文教用品店里转了一圈,发现不少没有生产厂家标志的玩具钞票,有五角钱一袋的,有一元钱一袋的。店主说,这种玩具钞票销量还不错。记者花五角钱买了一袋,数了一下,面值是“180元”,根据这个价格,假如要筹集 “十万元”玩具钞票,大约需要278元人民币。
记者不禁疑惑,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哪里来那么多钱买这些没用的玩具钞票。“我儿子也买,我平时没怎么给钱的,可能是早餐钱剩下来的。”另一位市民张先生说,他儿子今年四年级,家里起码有“上万元”的玩具钞票。
玩具钞票盗用人民币的图案,是否属违法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触犯此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