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时间

本投票起止时间为8月7日12点
至8月21日18点
 特别提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推动“六城联创”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广大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丽水军分区政治部决定在今年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市首届道德模范。

 活动日程
·7月20日前上报市组委会
·8月2日~8月20日进行投票
·9月20日进行评选表彰
更多信息参见[活动简介]。
 奖项设置

丽水市十大道德模范:
·全市助人为乐模范
·全市见义勇为模范
·全市诚实守信模范
·全市敬业奉献模范
·全市孝老爱亲模范
设立五个奖项,每个奖项各表彰2人。

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公民,特别是在今年年初抗雪灾中涌现出来的全市先进典型人物,均可参评丽水市道德模范。

 相关报道
投票时间将于8月7日开始
 投票方式

    1、 指定媒体和网站: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网等市级媒体和丽水信息港、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上刊登20名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丽水市道德模范”选票,接受公众投票。公众通过填写报纸刊登的选票或在相关网站上投票评选;
    2、两种选票:报纸选票——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丽水市文明办(丽水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编323000)。每人限填一张选票,每类候选人限选2人,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10人,并填写投票者身份证号码。报纸选票复印有效。
网络投票——每个身份证号码限投一次,每人对每类候选人限选2人,超过无效。

 评选机构

    丽水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主任由市文明委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丽水军分区政治部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同志担任。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丽水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选委员会):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丽水军分区政治部、丽水日报社、丽水广电总台等有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和群众代表等组成,负责审核各地各系统推荐的道德模范人选的的参评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参与投票评选。

 推荐办法

   组织推荐。每类1-3名。推荐人选进行公示。7月20日前上报市组委会。群众推荐。截止日期是6月30日(信件以邮戳为准)。
   市组委会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是:Lsswmb@sohu.com,收信地址是:丽水市文明办(邮编:323000);
   丽水市总工会电子邮箱:2266080@163.com,地址:丽水市中东路144号;
   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电子邮箱:lstsw@126.com,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513办公室);
  丽水市妇联电子邮箱:fl@lishui.gov.cn,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1335办公室)。

候选人简介
 推荐专题

·2008北京奥运
·扎实推进市区"三大改造"
·四川汶川发生7.8级强烈地震
·滩坑蓄水特别报道
·推动绿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008春夏房交会
·改革开放30年之展示新成就
·分裂不得人心 破坏必遭失败
·创业先锋 创新典型
·跳出丽水谋发展
·推进新型城市化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创业先锋 创新典型
·共同抗灾 共度难关
·污染源普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