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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场所禁烟行动趋向法治化

    新华网济南9月27日专电(记者吕福明)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提高,我国禁烟行动正从被动走向主动,禁烟环境也逐步从局部自发趋向整体自觉,而公共场所强制禁烟已具备立法基础。

    据山东省疾控中心所做调查,除多数人对餐厅和酒吧主张部分禁烟外,赞成在医院、学校、办公室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全部禁烟的比例较大,其中医院和学校均在90%左右。

    奥运会期间,北京、青岛等城市加大了禁止吸烟的约束力度,努力打造一个“无烟奥运”。今年5月1日起,北京以政府行政法规的形式开始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在全国150多个颁布实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城市中,第一个把禁烟的范围扩大到所有餐馆和办公室。

    我国自1979年开展控烟工作以来,我国颁布的涉及控烟的全国性法规、条例等已有20多部,如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但目前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专家认为,随着人们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要求的日趋自觉和强烈,我国已具备立法基础。

    现在,很多国家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已从公共交通工具、购物中心、学校、医院等,逐步扩展到办公场所,进而扩展到大众餐饮娱乐场所。在香烟的包装方面,我国也将加大对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执行力度。如,香烟盒的一面除要求印刷“吸烟有害健康”外,还要印上因吸烟导致肺癌的病人的病变肺等有关图片等,图片面积占主要可见部分不应少于3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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