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际护士节,在上午召开的市“天使之星”表彰大会上,31位护士受到表彰。我国第一部关于护士和护理工作的法规《护士条例》今天起正式实施。《护士条例》对执业护士的权力和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阻碍护士开展执业活动,侮辱、殴打护士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而护士泄露患者隐私,情节严重的将可能被吊销护士执业证书。
在表彰会上,吴益芬等20人获得丽水市“天使之星”称号,章华丽等5人被评为2007年度丽水市优秀护士,吴炳莲等6人被授予2007年度丽水市先进护士称号。
据了解,今天开始施行的首部《护士条例》对护士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的规定,比如:在工资待遇上,有正式编制的、合同制、临时工性质的护士,实行同工同酬;应当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而如果发生患者家属言语侮辱、推搡甚至殴打护士的事情,家属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什么人才能当护士、护士应做哪些事、不应做哪些事等,条例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条例规定,只有受过专门训练并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护理工作,我市护士注册有关具体细节可电话咨询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窗口,电话为2090229。条例还规定,护士要注意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违反《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执业证书。
(记者 马莹华 通讯员 蓝开荣 来源:《处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