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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生二胎:怎么像生育权买卖?

在今年两会上,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成为不少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李成贵提交了《实行城乡间人口生育指标自愿有偿调节》的提案,建议以有偿方式来实现城乡人口生育调节,提出“城市居民付费获得二胎生育指标、农村居民放弃二胎生育指标获得补助”,随即在代表委员中引发了激烈的争议。(3月11日《东方早报》)

“人口生育指标自愿有偿调节”,容易被人理解为一种生育权买卖。如果按这个提案操作,很可能变成:谁有钱就让谁生二胎。关于生育政策的公平性固然是可以质疑的,但试图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矫正”这种不公,本质上却只会制造更大的不公。

城市居民付费买二胎指标,农村居民出卖二胎指标获利,诚如有委员质疑的那样,有些“过于理想主义”。可是,即便两者的生育权买卖完全建立在“自愿”基础上,是否就真的是一件“公平交易”呢?在生育意愿上,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几乎是没有区别的,农村居民反而更倾向于多生;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最大的区别,也是生育权交易得以成立的媒介,无非就是“钱”。因为缺钱,农村居民充当了生育权买卖的卖方;因为有钱,城市居民充当了生育权买卖的买方。这样的交易如果能够成交,与其说是“自愿”,不如说是“无奈”。

有些公民权利是不可以买卖的,生育权应该正是其中的一种。生育权是一种人身权,是人对自己人格利益的支配,其基础是人所具有的之所以为人的资格。生育权买卖会使富人多生合法化,将使天赋人权成为市场上自由买卖的标的物,最后演变为一种疯狂而可怕的金钱游戏。

(斯传 来源:《处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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