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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总是对的?

上海一银行工作人员误将53张千元面值的港币,当作百元支付给客户张女士。因银行个别工作人员出言不逊,张女士感觉不快拒绝退还多领到的47700元港币。法院认定造成张女士多领现金的责任在银行,张女士只需返还多得的47700元港币,而无须支付利息。(3月4日《新快报》)

多给客户钱,显然是银行错了。既然错了,认个错,道个歉,收回钱,应是最好的解决之道。可银行明知道错了,却依然牛气十足,不仅不承认自己的过错,还出言恐吓。

多拿钱,当然要归还给银行,因为这是不当得利,可银行的态度至少要好一点,毕竟客户是上帝嘛。然而,银行却有恃无恐,因为他们有双重保护。一方面,受到法律的保护,法院自然会判决多拿钱的储户将钱归还给银行;而另一方面,他们有“钞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保护。看哪一个对银行有利,他们就使用哪一项规定。反正,吃亏的是储户,而不是银行。

银行为何总是对的?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法院可以判决张女士返还多拿的钱,但更应该判决银行向张女士道歉,因为错在银行。可是令人遗憾的是,银行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这样的判决实际上助长了银行的霸道作风。

银行摆着“钞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挡箭牌,为何就没有部门对此提出异议呢?他们的依据是什么?显然,这些问题都没有人回答,也没有人去管。在有些案例中,明明是银行给了储户假钞,可储户如果不能拿出足够的证据,那只能自认倒霉。

银行为何总是对的?这是它的垄断性质所决定的。我们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银行做出什么霸道的做法,我们也只能承受。

(林卫萍 来源:《处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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