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读北京晨报,一条题为《北京将组织媒体曝光拒绝让座乘客》的报道引起了我的注意,报道称,从当天起,每月22日都将是“让座日”;在7月到9月,公交部门将组织媒体在北京全市范围内进行暗访,公开报道,褒扬让座人,曝光批评拒绝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的乘客。
乘坐公交车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素来是值得提倡的美德,对让座人公开报道褒扬,也是一项好举措。但对不让座的乘客进行“曝光”、“批评”却似乎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弄不好还有点侵权的嫌疑。作为乘客,按照规定交纳票费或刷卡,就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有空座就有权乘坐,没空座当然就得站着。而有座位的健康人士,是否主动或在售票员提示下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是道德范畴的问题,并未涉及法律。公交公司组织媒体对不让座的乘客进行“曝光”、“批评”,颇有越权和侵权的嫌疑。
为了创建和谐社会,为了进一步改善乘客的乘车环境,营造和谐、有序的公交文明,搞“让座日”活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社会效果如何,是否会因此造成新的不和谐,还有待商榷。
不错,身体健康的青年,眼睁睁地看着老、弱、病、残、孕乘客困难地站着,显得有些自私,缺乏爱心。但有些被让座的乘客,自身的行为也的确让人摇头。
不久前,我出差杭州,坐公交代步。当时车厢内已经人满为患,不过并无老人在其中。车到一站,一位老人手拿雨伞上车,一位学生模样的小伙子给老人让了座。而这位老人心安理得地坐下,连看都没看那小伙子一眼,更别提说声“谢谢”了。此后,下一站,同样的一幕再次发生。
我不知道,这两位让座的青年,今后还会不会让座。其实,他们并不缺那么一句致谢,但至少那两位老人没有表达他们对让座给他们的人应有的尊重。不让座的人固然没什么道德可言,但心安理得、毫无感恩之心的受惠者难道就不该为社会风气负责吗?
身体健康的青年,给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这是值得提倡的美德,但如何提倡和培育这一道德风尚,并且使之能够长期保持下去,并不是一个“让座日”可以解决的,更不是拿“曝光”、“批评”可以维系的。要真正解决问题,应该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大力地正面宣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年轻人懂得尊老爱幼;让受助者懂得感恩之心;同时应进一步发展公交设施,从根本上缓解城市公交压力,让更多市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物质成果,如此方为上策。
(小李 来源:《处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