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过年,最恨的就是放鞭炮,那横冲直撞的炮仗,惊天动地的礼花让我整日提心吊胆,整夜不得安眠。但是每次我表达我的愤怒,都会有人这么开导我:过年嘛,总是要热闹的,鞭炮能衬托喜庆,烘托年味,当然缺其不可。我想说的是,传统的年文化并不等于鞭炮文化,鞭炮文化顶多只能算传统年文化的一部分。如果把年味跟鞭炮绑得太紧,实质上恐怕是一种传统文化的僵化,或者说是传统年文化的固步自封。
燃放烟花爆竹虽说是春节传统民俗,其实是害多利少。这些年烟花爆竹越燃越长、越放越响,造成的问题也显而易见。噪声、空气污染以及从爆竹作坊、仓库爆炸到燃放爆竹伤人,用“教训惨重”形容并不为过。更糟糕的是,许多家庭每年花在烟花爆竹上的资金恐怕比全家买书、订阅报刊的开销还大,燃放爆竹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种不文明且浪费的行为。现在即使小户人家每年燃放鞭炮也要花几十上百元,有钱的上千数万元,滚雷似地起劲放啊崩的,过年的热闹越来越登峰造极,也越来越远离“文化”而异化为奢侈的炫耀与攀比。
文化同时也是一种文明,既然大家都承认“年”是一种文化,那么现在我想请问,这震耳欲聋的鞭炮声算什么“文明”?这满地的纸屑算什么“文明”?“传统文化”也好,“年味”也罢,难道就靠这搅翻了天似的鞭炮才能传承下去?
我想,继承和发扬传统的春节民俗文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创新”,改变单纯的禁放思路,而辅以倡导文明新风,充实活跃春节民俗,有赖于热爱民族传统文化的仁人志士共同打造一种适合传统文化发展的氛围,丰富传统节日文化的内涵,活跃传统节日的形式,使年味也与时俱进。
(潮蟹 来源:《处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