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网 lsnews.com.cn
 | 新闻中心 | 丽水新闻 | 新闻专题 | 新闻评论 | 曝光台 | 汽车 | 健康 | 人才 | 聊天室 | 青田侨乡 | 丽水文化精品展 | 设为首页 |
 | 日报电子版 | 网上党校 | 小记者 | 房产 | 旅游 | 教育 | 交友 | 丽水摄影 | 情感牵手 | 荧屏导航 | 供求信息 | 丽水特色 |
    教育新闻     政策法规    考试信息     题库集锦    专家指导     家教信息    面试技巧    院校荟粹    英语教学
  首页>>教育>>政策法规>>本页
昆明:大学毕业生可先落户后择业

从2008年1月20日起实施的昆明新户籍管理制度规定,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可先落户后择业,户口可落入专设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

昆明市新的户籍管理制度规定,在昆明市就业的,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用人单位与其依法

签订1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不间断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的,凭本人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可在专设的人力资源集体户落户。

马路红去年毕业于云南省的一所大学,后应聘到昆明某外语学校工作,户口则从学校迁回原籍。去年12月,她与单位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可落户昆明却让她犯了难,若买房落户,刚毕业的她经济实力有限。“新的户籍政策出台后,我可以很快落户昆明,不再为户口犯难了。”马路红说。

昆明新的户籍政策还规定,凡参加国家统一高考、被昆明地区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本人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毕业时,本人应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就业地。

来源:新华网


2005年最新招生信息

▲丽水中学
丽水学院
丽水电大
丽水职业技术学校
上海交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浙新办(2003)18号  |  浙ICP证 040008
Copyright  2002-2003 Lsdail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丽水网-丽水日报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