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维权论坛现场实录(一)
昨天下午,2008丽水市“民工服务月”·民工维权论坛在市区莲城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占志妙出席,市总工会副主席孙昌明主持论坛。
在论坛上,民工代表、企业工会主席、民工维权专家以及相关部门领导欢聚一堂,围绕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和丰富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问题等涉及民工切身利益、民工最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平等而热烈的对话,对一些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提出了许多富有见地的对策和建议。
丽水网(www.lsnews.com.cn)、处州论坛(www.zjlishui.com)全程网络直播了论坛实况。现将论坛探讨的精彩部分整理如下,以飨读者。
论坛主持人孙昌明(市总工会副主席):
今天,我们汇聚一堂,举行2008丽水市“民工服务月”·民工维权论坛。这次活动由市总工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处州晚报、丽水网联合举办。本次论坛将围绕“致力破解维权难题,携手共建和谐丽水”的主题,针对当前我市民工维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
议题一 民工养老保险问题
民工代表任丽芬(丽水市新华丽合成革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为什么民工的养老保险没有得到落实和保障?如何消除民工的顾虑,把养老保险这项工作切实解决?还有流动员工的养老保险如何转移?近几年来,企业对员工越来越重视,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都有所提高。但在现实中,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据我了解,在水阁开发区,真正落实到民工身上的社保基金很少。
在我看来,民工养老保险未得到很好落实,主要原因有三点:
1、水阁开发区的大部分民工都是来自江西、湖南、安徽等地,他们对养老保险等政策并不了解,怎么缴费、收益情况如何他们不懂,也不知道该向谁咨询,因此思想上也不重视,很多人认为这个与自己无关。
2、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很难实现。以水阁开发区民工的工资情况为例,每个民工的平均月工资为1000—2000元,个人缴纳为97.2元。如果一个民工的月工资为1000,那么每月支出97.2元,就可能意味着一个小孩的生活费没了,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他们来说,97.2元是个不小的开支,民工们舍不得缴纳。而且,很多民工都抱着干几年就回家的想法,很多人回家后也无固定工资,因此他们没信心缴满15年,不能缴满15年,也就享受不到养老保险带来的各种好处。
3、养老保险资金转移难也是一个问题。目前省内的转移相对容易些,但如果企业阻挠,不给办理,那民工也没有办法。跨省的转移就更困难了。很多民工想参保,但由于转移难最终还是放弃了。
部门代表
吴庆龙(丽水市人劳社保局养老医疗保障处处长):
1、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不出去的问题
养老保险转移难问题,已经引起国家领导人的关注。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有关部门也在力求解决这一问题。(最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下发了《参保职工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今后,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有关制度的完善,以及统筹层次的提高,这一问题将会逐步得以解决。
在这里我们可以声明一点:我们丽水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去或是转进来,都是大门敞开,未设置任何政策外的限制性条件。同时,对于一些在我市参保人员,若回原籍或到外地就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不出去,我们可以提供两种选择:一是保留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正常计息,今后可以随时转移;二是对于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可以根据其本人要求领取个人缴费部分的金额。
2、关于职工跳槽后的养老保险转移问题
如果企业不给你办理减员手续,那么你还是这家企业的参保职工;若企业已经给你办理了减员申报手续,那么,你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了。
3、经济困难职工不愿承担以及不能续保的顾虑
从企业角度来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是不能选择的。从职工方面来说,参加社保是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珍惜。
现在的民工虽然有很多困难,但是年老以后没有经济来源保障,而且职工缴纳的仅是应缴总额的很少一部分,应该为长远考虑克服困难。
从个人来说,到了50岁、60岁,累计缴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不满15年的,其个人储蓄账户储存额本息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也不会给本人造成损失。
4、关于如何让更多的民工了解并参加社保
近年来,我市在社保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参保问题总体不断改善,但是问题还不少,需要今后进一步的努力。
据统计,到2007年底,我市企业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了14.8万人、19.7万和15.3万人,分别比2006年底净增2.8万人、2.0万人和7.2万人,增长率分别为23.3%、11.3%和88.9%,失业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也分别净增1万人以上。这些新增加的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工。
通过逐步扩面,最终将实现社会保险基本全覆盖。2008年我市的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将要再扩面10万余人,各类企业职工要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将建筑施工企业及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参保范围,累计参保人数达到26万人以上,率先实现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同时,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也在继续加大扩面工作力度,最终实现基本全覆盖。
5、关于农民工回原籍后有关问题的处理
参保人员年老退休回原籍后生病就医不方便的问题,可以在当地选择两家定点医院,作为特约医院,生病后可就近就医,出院后按规定可以凭发票报销医疗费。议题二民工工资问题
民工代表朱垚富(浙江方源人造革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关于民工工资问题,在水阁开发区的企业中大问题没有,小问题还是有的:一是水阁开发区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是民工试用期工资问题如何规定;三是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如何计算;四是部分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不合法、程序不规范,造成了乱罚款现象;五是工人请假、辞职的工资结算问题;六是用工合同企业留了文本,但民工却没有。
吴胜利(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民工代表):
今年以来,物价飞涨,但我们的工资涨幅却不同步,虽然一些企业已经提出要给民工加工资,但怎么加?加多少?没有一个标准。希望专家、领导能够给予指导,制定一个指导标准。
部门代表
吕志充(丽水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
劳动部门要处理加班工资问题存在举证难、取证难的问题,执法也存在很大难度。劳动部门呼吁企业人性化管理,尽量减少加班,即使要加班也要体现工人的加班价值。同时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保留证据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国家明确规定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还必须履行告知义务,三条缺一不可。工会组织在此过程中应主动参与,与企业主进行对等、公平、公开谈判,为民工争取最大的权益。
工人请假辞职问题是造成目前工资克扣、拖欠的主要原因。劳动者在请假时一定要办理好必要手续,不给企业随意克扣的理由。
自2006年开始,我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很大缓解,目前我市建筑行业建立了保障金制度、应急周转金制度、技工考勤法制度等以保障该行业劳动者权益,取得很好效果。如果企业发生工资拖欠,劳动者可通过保障金、应急周转金等取回自己合法劳动所得。层层转包发包容易发生工资拖欠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况发生的工资拖欠问题可追溯到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其他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劳动者在这一过程中要保留书面证据。
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合同,如果是单份合同则为无效合同。
殷根权(丽水市人劳社保局工资处处长):
企业的工资发放是民工维权的重要部分,也是劳动者所最关心的重要问题。
1、最低工资:政府根据社会发展情况,每年都在制定工资标准:我市从1994年开始制定,当年最低工资是200元,到2008年为700元。最低工资标准是高压线,每个企业、老板都不得低于这个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工资待遇,而是根据各个工种来制定的内部分配制度。还有个问题就是很多企业把日平均工资当作700元/30天来计算,这是不对的,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20.92天/月,167.4小时/月。照此计算,日平均工资应该是700/20.92。
2、试用期工资: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没有试用期;三个月至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一至三年,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不能超过六个月。同一企业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加班加点工资:企业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要和工会、劳动者协商后才能实行加班,尤其是要在得到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加班,不然则属于强迫加班。加班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一天工作不得超过12小时,一个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加班工资是这样计算的:法定节假日为基本日工资的300%;双休日为基本日工资的200%,但可以调休;平常加班加点为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