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市区的刘先生遇到了一件倒霉事:在市区买了一批土特产,想通过天天商务速递中心在约定时间内送到客户手中,赚上一点差价。却因为天天商务速递中心没能及时将货物送到目的地,不仅没赚上钱,还亏了1000多元。刘先生找天天商务速递中心讨说法,却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11月15日,刘先生花了1000多元,从浙西南农贸城购买了一批丽水土特产,必须在18号之前送到诸暨市应店街镇灵山坞村。因此他找到了丽水圆通快递公司,并联系好业务员后,将30元费用、相关寄收件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写在纸条上委托农贸城的店主帮忙发货。
第二天,当刘先生再次来到农贸城拿快递回单时,却发现是天天商务速递中心的快递回单,让他感到惊讶。“因此,我就打电话给天天快递诸暨服务点,要求尽快把货物送到应店街,收件人可以到镇上取,他们答应说当天傍晚给我送过去,可是直到19号下午才送到。”另据刘先生介绍,他本来选择的是圆通快递公司,因为了解到这家快递公司能将货物送达诸暨市应店街镇上,事后才知道是因为圆通公司的业务员太忙了,私自叫了同一个老板的天天商务速递中心业务员接了这个业务。
“从15号开始寄到19号收到货物,前后用了5天时间,这个还能叫快递吗?因为他们延误了时间致使我的货物卖不了,损失了1000多元,这个责任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刘先生还告诉记者,11月20日,刘先生找到了天天商务速递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讨说法,要求按照他们快递单上的“契约条款”第四条:“赔偿:遗失、损坏、延误未保价的快件,最高赔偿金额为200元人民币。”进行适当损失补偿,但是未果。
11月22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天天商务速递中心的樊姓负责人,她证实了这一事情。她向记者介绍,“契约条款”中的延误概念应该理解为:因为快递公司的延误致使货物不能使用或者完全损坏。而刘先生的货物只是晚了几天送到,因此,不能按照“契约条款”给予赔偿,只愿意退还30元的运输费用。
(来源:《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