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男子上个月曾高价卖出一只“野生鳖”
昨天下午,市区灯塔街粮油批发市场门口有人在叫卖一只个头很大的鳖,明明是养殖鳖,却偏偏要说成是野生鳖。而且,这名男子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卖鳖了,9月12日本报曾报道过,他将一只6.75千克的鳖“卖”出了2600元的高价。
昨天下午3时30分左右,记者路过灯塔街粮油批发市场门口时发现有一名男子手里拎着一只个头硕大的鳖在向围观的人兜售。记者走近时发现该男子是本报曾于9月12日报道过的陈某,当时他也是在叫卖一只重达6.75千克的鳖,据他讲是一只在水库边抓的野生鳖,最后以2600元的高价卖给了一位从衢州来丽水出差的徐先生。
这次陈某还是用一只红色的塑料盆把鳖端来,这只鳖的个头和上次的差不多,陈某的介绍和上次也出奇地相似。“绝对是野生鳖,我在温州那边的水库旁捉来的。”陈某向围观的人开价也是3000元,少一点都不卖。围观的市民都对这么大的野生鳖感到惊奇,也有人怀疑是否是冒牌野生鳖时,陈某反而责怪别人没有眼光。
正当记者要上前和陈某搭讪的时候,已经闻讯赶来的万象派出所民警以倒卖国家保护动物的名义把该男子请进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里,陈某马上换了个说法,他不停地向民警解释,这只鳖是养殖的鳖,是他从广州买来的,是被淘汰下来的繁殖用的母鳖,所以个头很大,六七十元钱一斤。经过有关渔政部门鉴定,这只鳖确实是养殖鳖。
记者了解到,陈某的身份证上表明的是福建福安人,而不是上次说的温州泰顺人。而当记者问起他是否还记得9月11日下午在市区大转盘附近以2600元卖出了一只野生鳖时,他一口否认。“我绝对没有去过那地方,也没有卖过野生鳖。”陈某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出来卖鳖,说成是野生的是为了能卖个好价钱,以前绝对没有卖过。
在民警的教育下,陈某表示以后不会再到街头把养殖鳖当成野生鳖叫卖了。民警提醒市民,没有专业知识是很难分辨养殖鳖和野生鳖的,遇到街头有人叫卖野生鳖时,一定要谨慎。
(记者 马莹华 通讯员 叶志明 来源:《处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