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龙泉独有的风采,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龙泉市将进行市歌创作,现向全国范围征集《龙泉之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作品内容需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公开作品。
2、歌词内容必须积极向上,能体现龙泉精神,具有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内聚合力、外树形象的突出作用;能与龙泉实际相结合,反映龙泉的特色山水、剑瓷文化和人文风貌;能体现对家乡的热爱,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对再创好龙泉的坚定信念,讴歌龙泉改革开放成果。作品必须有诠释,有出处的要说明引用于何处经典。
3、作品语言风格、形式不限。均须注明字数,以A4纸、宋体、四号字体为准。
4、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5、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所有来稿请自留底稿,并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07年7月15日24时,信件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投稿方式
1、来信请寄:浙江省龙泉市文联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72623320578—7262090邮政编码:323700
2、电子邮件:lqzg2007@163.com
四、歌词评审
1、评审机构:将邀请全国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参赛歌词进行评审。
2、奖项设置:本次歌词征集将设立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二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三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同时给予精神奖励。
3、获得前六名的歌词将确定为《龙泉之歌》的歌词进行谱曲,所有歌词的所有权将归属组委会所有。
五、背景资料:请点击“中国龙泉新闻网”(lqnews.zjol.com.cn)
中共龙泉市委宣传部
2007年5月
(来源:《处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