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丽水一直阴雨连绵,得知周六上午报社要在纳爱斯健身广场举办“保护母亲河,建设生态河川”大型签名活动后,笔者不禁有些担心,担心雨水会不合时宜地跑来搅局,“浇灭”市民们参加这一公益活动的热情。好不容易捱到周六早上,从窗户望出去才如释重负,天空虽然仍有些阴沉,却并不见雨丝飘落。
由于别的事情没有去纳爱斯健身广场,笔者只有通过当天的晚报了解活动有关情况。据报道,此次签名活动应者云集,截至当天上午11时,共有近万名市民在横幅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报道中有两个细节令笔者印象深刻,一是配图中几位小朋友一笔一划签名时那认真的神态,还有就是文章所起的标题《万人签名,誓保母亲河》。
万人签名,景象不可谓不壮观;誓保母亲河,气势不可谓不恢弘。相信和那几位小朋友一样,许多市民在签名时,铮铮赤子之心都在胸中澎湃激荡。但签名过后,我们每个人是否真正兑现自己的誓言,为保护母亲河贡献自己一分力量呢?
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签名活动我们见过不少。学生参加高考,要事先在一份诚信协议上签下大名;社会组织活动,也往往热衷于搞这样的签名仪式。然而,签名毕竟只是一种自愿行为,言而无信者也只是受到良心和道义上的谴责,而不会为之付出什么直接的代价。于是,签了诚信协议,照样有考生在考场作弊;签了市民公约,种种不文明行为仍时有发生。
一言以蔽之,真正需要担心的,不在于签名活动的成功与否,而是之后有无实实在在的行动。很多时候,对于签名所针对的问题,我们之前不是没有看到,也不是没有说过,而是没有真正做到。在保护母亲河一事上,也是一样。
八百里瓯江是丽水人民的母亲河,几十年来,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们亲眼目睹了这条美丽河流所受到的伤害。无序采砂造成河道千疮百孔,江水混浊不堪,沿岸风光不再,市民们大都有过或多或少的了解。市政府2005年出台了《丽水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对采砂问题有过明文规定,然而,事实是我们又为之做了些什么呢?君不见,一些村集体在利益的驱动下,无视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擅自将所辖河道非法发包给采砂业主;一些主管部门相互推诿,“见利益就上,见责任就让”,往往是以罚代管,使得监管软弱无力;更有甚者,有的干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砂活动,官砂勾结,甘愿为非法采砂充当保护伞。
在瓯江采砂的问题上,现实情况有目共睹,既然我们已经“我手写我口”,用签名这种形式表达了内心的夙愿,就请拿出我们的行动,付出自己的努力。不要说平民的力量是渺小的,哪怕只是不往瓯江里乱倒废水垃圾,也是在为保护母亲河作出贡献。当然,从根本上解决无序采砂问题,更重要的是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承担责任,用铁腕重典加以整治规范,重拳打击非法采砂活动;沿途村庄从长远出发,从生态着眼,更加珍惜和爱护身边的河流溪滩、一草一木,不为一时之利出卖子孙福利。
套用那句著名的诗句——“签名诚可贵,行动价更高”,希望大红横幅所留下的或苍劲有力或龙飞凤舞的文字,不仅仅是每个人生命中的寥寥数笔,而真正成为鞭策的动力,激励大家一起奋斗,各尽其责,各出其力。唯有这样,我们的瓯江才会更美丽。
(张涛 来源《处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