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与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保障。一方面,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动摇,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要处理好稳定与创新的关系。随着农村市场经济与农业的发展,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者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市场化、专业化和商品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农产品生产与国内外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因此,所承受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也更大,收入预期上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大。新的形势下,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涵正在发生变化,其对应的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为特征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也需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是专业农户
中国农村出现的各类专业种植户、养殖户、营销户是在农产品生产市场化、商品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他们从事完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生产,是中国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应该说是中国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在分析中国农村的经济现象时,我们不仅要看到在一些农村地区青壮年男劳力外出打工,农村中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儿童,农村出现“空洞化”的现象,同时也要看到农产品生产和营销专业户在相当一部分农村地区兴起的现实。
二、双层经营中“统”的内涵发生了变化
20来年的实践证明,大部分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未能有效地担负起“统”的职责。在农产品生产市场化、全球化发展的今天,从事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和营销的农户的需求不仅仅是生产过程的统一,除了要求原有的还具备一定实力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继续承担生产服务、管理协调、资产积累、资源开发等功能外,他们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撑,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需要有力的金融支持;需要为其产品的销售提供完整、准确、迅捷的市场信息,更好的市场营销渠道;需要有能力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质量检验检测机制;希望自己的产品能打出品牌,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使中国的农业产业从劳动密集型转为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相结合的有竞争力的产业。为满足农民市场化导向的需求,近几年大量突破社区界限的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应运而生,形成了各类由从事农产品生产或营销的专业农户组成的超越社区界限的专业合作组织与社区集体组织相配合的新型服务模式,使“统”的内涵更加丰富,这为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集约农业和规模农业发展提供了可能。
三、走内涵式规模经营道路
人多地少是中国农业的基本国情,在我国绝大多数农村,要形成大部分的农村人口转移出去、只留下少数农场主的局面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即使在可以预期的将来农村人口减少一半,农村人均耕地也只有三亩多,因而不可能通过简单的土地归并来实现规模化经营。在探索规模经营时,首先要明确农业经营的规模如何界定。一个农民原来种3亩地,以后扩大到种20亩地,种植的作物不变,投入只按比例增长,其结果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是外延式的规模经营;一个农民还是种3亩地,但通过增加物质和技术的投入,降低劳动投入的比重,生产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导致产出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样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收入,这就是内涵式与集约化经营相结合的规模经营,这种规模经营在中国的农业发展中可能更有应用价值,我国许多农产品生产专业户的发展实际上走的就是这种内涵式规模经营的道路。
(张晓山 来源《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