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与《处州晚报》共同组织了规范市区液化气市场专题研讨会,商讨液化气市场健康发展之路。与会人员包括10多名专家学者、市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市区5家液化气企业负责人、市消费者协会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3月2日《处州晚报》)。由媒体曝光而引起社会各方持续重点关注,并由政协出面组织专题研讨会,这样的事在丽水还不多见,而液化气事件从被曝光到开研讨会,这一演变过程,堪称我市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标本,其意义已远超事件本身。
与以往一些被媒体曝光的事不同,《处州晚报》对此次市区液化气问题的追踪报道,不是曝光了事,而是连续报道了各方对此的不同反映,其中既有众多市民的声音,也有政协委员的意见,还有企业代表的解释,媒体在此较好地发挥了公共平台的作用;有关部门在对此事的处理方式上,也不是简单就事论事,而是以此为契机,通过讨论,通过公众的广泛参与,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又帮助企业提高了认识。
有人认为,媒体曝光液化气这一事件,是与有关企业过不去,有些过分。殊不知,由媒体曝光而造成一种群众性的舆论压力,有利于推动解决各种事件所存在的深层问题。公共事件的背后,是各方利益的博弈,如果能公开,则首先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这是公众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才谈得上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事实也证明,液化气事件如果仅仅采用传统行政命令的方式予以改正,而没有公众舆论的监督,就不可能收到当前的效果。
更何况,将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事通过公众参与,还可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感。正如专家指出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的有限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世界上任何政府都不可能完美决策。”因此,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公共决策中来,体现了政府(有关部门)与公众同舟共济的态度与胸怀。特别是在当前的社会矛盾凸显期,引导公众有序参与,让每一个公民都承担起自己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问题的责任和义务,无疑将最大程度地凝聚解决问题的力量。
也正因此,听证会、论证会等“开放式听取意见”的方式相继成为各地的热点是必然的。因为在决策方案形成过程中,吸收和听取各类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意见,有利于保障决策方案的科学性,还有利于决策方案的执行,有利于发挥公共政策的积极影响,从而把问题解决在“决策”状态和过程中,通过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公众化,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政策失灵。
液化气事件,已由一个负面事件,朝着多赢的方向发展。更可贵的是,这一事件的处理方式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它让我们有理由期待,这样的方式能不能延伸到我市经济社会生活的更多领域,比如环保、城市建设与管理、公共交通等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所有方面。毕竟,努力通过相关的制度安排,以保障公众在更多领域的知情权和发言权,才是我们更要关注和努力的目标。
(黄志坚 来源《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