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换届选举暴露出的诸多问题,早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专家学者也纷纷开出了“治疗的方子”,作为一个基层农民,我想就我所见所闻提点想法,也许也能起到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能否选出真正为民办事的村官,事关村民福祉。但是,在基层的民主选举中,由于一些地方的农民民主法治观念不强,在行使民主权力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一些干扰,容易给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机,拉票买票的违法事情偶尔会发生。导致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就是民主监督的力度还不够。
乡镇党委政府是离老百姓最近的基层政权,群众与其接触最多,打交道最多,因此,作为最贴近农村,最熟悉当地情况,获取信息最迅捷的乡镇党委政府理应担当起领导责任。
那么,乡镇党委政府应如何承担起领导的重要职责呢?在我看来,这种领导应该是全程介入的:从选举前的宣传、村务公开,到选举过程的控制,直至公开唱票、产生结果,都应始终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积极、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介入。同时,对于违反选举规定的不良行为予以及时、坚决地制止和打击,充分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惟有如此,方能在群众中树立起勇于承担、敢于负责、有所作为的良好形象。
当前,正值各地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群众普遍期望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党委政府能给当地农村建设吹进一股新风、树立一个新貌、构筑一种新秩序。
饶绍立
(来源《处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