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3日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焦光华主任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丽水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我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中共丽水市委的领导下,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加强监督、推进法治,固本强基、促进和谐,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丽水”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