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鸭蛋”、“毒多宝鱼”、“毒鸡蛋”,这是上周以来搅动消费者、搅混生产者、搅乱管理者的“三毒食品”。每每披露如是恶性事件,质问政府职责、拷问企业社会责任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笔者思考的是:面对频频曝出的“毒食品”事件,是否可以在继续加强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作为的同时,考虑运用“捆绑处罚”的办法,以期促进生产企业之间的互相监督,从而保证消费品的安全?
一家企业不要以为自己不生产假酒假药毒鱼毒蛋,就可以安之若素、高枕无忧。须知,一个产品可能毁掉一个行业,商家不再你是你我是我,而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捆绑团体。为了自身的长久利益计,他们必须关注行业的整体动向,合力保障行业合乎规范(包括质量、价格等)。对出现的“毒食品”事件,启用“捆绑处罚”办法,正是建立在相信企业在趋利避害市场规律下,能够互相监督、共同对抗行业败类基础之上。
(王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