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某校小学4年级三位学生在上学前,把口缸和牙膏牙刷装进了书包。这并不是学校健康卫生课的需要,而是因为他们用脏话骂了同学,班主任要求他们课间到操场上“漱口”。
学生说脏话是不对的,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但采用大庭广众之下的“漱口”惩罚,显然是违犯了教育原则,达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从事情的教育本质上看,这不仅是一种变相的体罚,更是侮辱了学生的人格。任何人都知道,“漱口”是不可能改变说脏话的事实的。
学生说脏话,就让其“漱口”,名为教育,其实是一种“直觉惩罚”,是教师缺乏教育理念,惰性施育的结果。这种现象并不鲜见。同一天,笔者看到一则类似新闻:吉林江城一名小学生因没完成作业而连续3天没吃中饭,直到孩子被饿得虚脱后,家长才从孩子的口中得知了这一情况。因为老师规定:完不成作业,就在午休时间补上,补完才允许吃饭。笔者是位教师,在日常教育中也常见这样的情形:课堂纪律不好,让学生在教室外站着;就寝纪律不好,到操场上跑步;书没按时背,罚抄书等等。
教育本是复杂之事,学生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教师应先弄清楚事情的原委,再进行对症下药,教育起来才能有的放矢,才能见效。可有些教师却轻易地将教育简单化了,甚至连多想几个“为什么”都略了,一切都追求简单化。在“直觉惩罚”思维的操纵下,学生只会变得越来越“嚣张”,教师也变得越来越“直觉”,这样周而复始、恶性循环,让教育的良果逐渐化为泡沫,使学生逐渐远离善良,亲近丑恶。
教师之所以“善”用“直觉惩罚”是因为:其一,职业倦怠程度的恶化。工作时间长了,就不想用教育规律办事,什么事总想简单、潦草完事;其二,缺乏学习的进取性。刚走上讲台,还能够想到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来指导实践,工作久了,就忘记了,全凭心情随意行事;其三,缺乏刚性的制度约束。
教师运用“直觉惩罚”是为了方便,但对学生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事,任何不当的伤害都会影响到学生的一生。作为教师,做任何事都应为学生的一生着想。
(王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