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或拟转新的重要岗位的6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06年2月26日起至2006年3月4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丽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12380电子信箱:lsgbjd@mail.lsptt.zj.cn邮编:323000。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2006年2月25日
详见《丽水日报》2006年2月26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