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东 等
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出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和利用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是坚持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了更好地使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得以传承、保护并在群众文化的创新中弘扬和发展,我们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丽水市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提高对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大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社会宣传,社会各界保护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意识逐步增强,对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逐步提高,为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1.历史悠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丽水民间文化艺术历史悠久。据记载,2600年前,欧冶子在龙泉秦溪山下,历经两年制成“龙渊”、“秦阿”、“工布”三大名剑。享誉海内外的“龙泉青瓷”始于五代,盛于南宋,有1000多年的生产历史。深受国内外人士青睐的“青田石雕”,据《青田县志》记载,其最早起源于六朝(公元221-589年),距今约有1700多年的历史。被称为“戏剧活化石”的“松阳高腔”至今保持着古代民间戏曲的原生态,成为世界各地研究民间戏曲艺术不可多得的活教材。遂昌的“石练十番”,有专家认为是“昆曲”的源头,至今保持着原汁原味的“石练十番”的古声乐为研究古代昆曲发展轨迹提供了最为可靠详实的资料。
2.种类繁多,涵盖面较为广泛。丽水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种类繁多,内容丰富,遍及了丽水各地,几乎涵盖了民族民间手工艺制品、民族民间歌舞戏曲等文艺形式、民族民间风俗活动以及民居、服饰、器具等实物文化形态,比较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主要有四大类二十五个品种。一是民间工艺制作。主要有刚柔并济、纹饰巧致的“龙泉宝剑”;有釉色葱翠、色泽柔和、温润如玉的“龙泉青瓷”;有因材施艺、因色取俏、形象逼真的“青田石雕”;有造型新颖、色彩鲜艳的“云和木制玩具”;有古朴典雅、色泽深沉的“良渚黑陶”;还有巧夺天工、循势而建的古廊桥等。二是民族文化风情。主要有两大风情:第一是流行于畲族主要聚居地的“畲族风情”,目前得到传承和发展的畲族民间艺术有编织彩带、畲族酿酒演绎、畲族婚嫁表演等;第二是“客家风情”,即“汀洲文化”,集中反映客家生产、生活和风俗情况,由广东客家人迁至丽水后经长期繁衍发展而成。三是地方戏曲歌谣。主要有流行于遂昌以演奏传统昆曲曲牌的“石练十番”;有清朝时期颇为兴盛、流行于浙江、江西、福建等地的“松阳高腔”;有源于菇农们生产生活场景的“庆元二都戏”;有茶农们为庆祝茶叶丰收和期盼来年好收成而自发组织的“遂昌茶灯”;有流传于缙云、莲都民间的曲调简单明快、通俗易懂的“唱莲花”等。四是民间风土习俗。丽水民间风俗古朴丰富,主要有祈求风调雨顺、祭祀祈福所需的“龙灯”、“马灯”、“鱼灯”、“赛龙舟”、“舞狮子”、“闹湖船”、“叠罗汉”;有边走边舞的“铜钱鞭”、“踩高跷”、“打钢叉”、“孔明灯”、“幡旗”、“台阁”等。
3.精彩纷呈,各种民间艺术推陈出新。丽水的民间艺术风格独特、精彩绝伦,尤其在工艺制作、地方戏曲和民间民俗等方面,更是令人叹为观止。如在丽水境内,有126座廊桥,数量繁多,类型丰富。从建筑材料来看,丽水廊桥大体上有木桥、石桥,以及木石混筑桥,木桥和石桥又有板桥与梁桥之别;而从造型上划分,又有拱桥、平桥。尤其是木拱桥结构独特,造型优美,与自然环境完美结合,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地方特色鲜明。又如流行在遂昌、缙云的迎会,俗称“台阁”,它以中国民间传说人物造型为主体,进行精心的艺术设计,具有惊、险、奇、怪、妙等特征,堪称中国民间艺术的一朵奇葩。还有缙云民间职业剧团多达30余家,完全依靠民间运作,长年活动,久兴不衰,缙云成了民间职业演艺基地。改革开放以来,龙泉青瓷、宝剑艺人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龙泉青瓷、宝剑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需求的日益提高,民间文化艺术无论在内容上、形式上,还是在体裁上、品种上都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成为本区域人民群众生活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
4.影响深远,各种民间文化艺术享誉海内外。在丽水民间艺术的代表中,青瓷、宝剑、石雕艺术达到了民间艺术的巅峰,成为丽水走向世界的文化纽带和桥梁,也成为当地规模最大的文化产业。龙泉青瓷中的“哥窑”是我国的五大名窑之一。龙泉窑创制的梅子青、粉青釉工艺和釉色都达到了青瓷史上的顶峰,被誉为“瓷海明珠”。目前,有百余种现代龙泉青瓷精品陈列于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南海紫光阁,特制的青瓷精品多次作为国家领导人出访时的馈赠礼品。“龙泉宝剑”作为中国传统的工艺品和武术运动器具,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各界人士的推崇和喜爱。目前,全市128家青瓷企业和200余家宝剑企业在龙泉形成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两个传统行业从业人员超过万人。这两个行业的总产值在2004年底达到了2.4亿元。“青田石雕”作为传统的工艺精品,其雕刻技巧、风格塑造和情趣意境,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完美程度,在国际上享有越来越高的声誉。近20年来,青田石雕发展迅速。目前,青田全县从事石雕创作、生产、经营的已有2万多人,产值达数亿元。作品远销50多个国家和地区,享誉海内外。
二、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存在的困难
从丽水市现状来看,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社会共识还未有效形成,成效还不明显,社会化、产业化程度低,发展速度、规模和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存在的困难主要表现在:
1.保护和利用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自觉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长期以来,人们对传统民间文化艺术缺乏辩证的态度,自觉意识不强,并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些成见和偏见。有相当多的人站在雅文化的立场上居高临下地看待大众的、通俗的民间文化,用雅俗对立的思维对待民间艺术,甚至用新旧对立的观点,站在“新文化”的立场上否定“旧文化”,认为民间文化艺术是一种层次较低、无足轻重的文艺形式,只是一些村歌野调、民俗故事、不登大雅之堂的民间“雕虫小技”。特别是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单位领导对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问题上存在着片面认识和畏难情绪,担心保护和利用民间文化艺术无思路、无资金、无人才,尤其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感到心中无底。
2.民间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传承形式单一。民间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大多是靠师徒之间的“口授心传”,这种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方式由于选材方面的高要求和人才方面的单一形式,客观上导致了民间艺术人才的“青黄不接”局面,甚至出现没接班人而难以传承的情况。由于在很长时间内对民间文化艺术的忽视或者认识不足,特别是经过文化大革命和市场经济的冲击,我市民间文化艺术宝藏遭到破坏的情况较多,导致代代相传的民间文化艺术面临传承困难。从民间文化艺术人才的年龄层次看,目前正在从事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人才年龄普遍偏大,一些参与抢救的人员年龄也呈老化趋势,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处于严重后继乏人的尴尬境地。
3.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资金严重缺乏。目前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投资基本上依靠政府,存在投资主体单一、经费严重不足问题。由于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是一个挖掘整理开发的复杂过程,涉及人员组织、维修维护、人才培养等方面问题,资金投入较大,回报周期较长,政府限于自身财力,无力进行大的投入;同时,由于市场对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开发利用的调节作用不明显,民间文化产业经营分散、规模较小、水平偏低、导致企业投资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回报低、风险大,客观上造成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开发投入资金严重不足。
三、加强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对策和建议
如何传承优秀的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在保护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是当前扎实推进绿谷文化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放到文化大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来抓,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规律,让充满生活气息的民间文化艺术焕发出时代的光彩。为此,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着力深化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思想认识。一是充分认识地方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特有价值。保护地方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不仅是保护区域民间文化艺术的需要,也是重建区域人文形象与精神内涵的需要。用科学发展观正确看待民间文化艺术,把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作为民间旅游开发和经济建设的品牌,作为城市文化建设和品位提升的重要突破口来抓,认真做好挖掘整理、加工提高以及发表推广工作,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抓紧发掘抢救濒临失传的民间文艺,热心扶持民间艺人的艺术活动。二是充分认识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特色地位。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具有突出的社会属性,又具有独特的地域风格和艺术价值。民间文化艺术越有地域性就越有全国性,越有民族性就越有世界性。要从浓郁的地方风格、鲜明的艺术特色、较大范围内流传、在同一艺术门类中具有代表性等方面入手,科学合理确立一批丽水民间文化艺术类保护项目,列入抢救与保护范围,并做好民间文化艺术的研究、开发、保护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凸现地方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特色和价值。三是充分认识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的独特规律。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作为无形的文化遗产,只有在现实生活中才能流传和发展。要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通过合理利用,扩大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工作的影响力和吸引力,通过继承发展,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与保护。
2.着力加强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机制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建立健全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工作机制。一是积极建立领导责任机制。要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将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城乡文化发展纲要;加强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法律法规建设,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制定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二是积极建立工作运行机制。要发挥政府文化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掌握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工程开展情况,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联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协作,形成共同推进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合力。同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工作。建立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工作。三是积极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制定实施一些地方性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保护项目,落实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引入项目管理和绩效考评机制,合理使用并管理好资金。广泛吸收民间资本,投入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四是积极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打破资源分散、封闭和垄断的状况,发挥各文化活动中心、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艺术院校、艺术表演团体,科研等单位人才队伍和资源优势,加强资源综合集成、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资源的潜能。
3.着力强化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建设高素质的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工作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培养一批素质高、业务精,对民间文化艺术有深厚感情和热情的专业队伍,形成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抢救、保护、研究和管理的人才库,切实改善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鼓励和吸引优秀文艺人才加入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民间文化保护队伍;鼓励民间文化团体、民办文化类非企业单位和民间文化艺术经营户的发展。二是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队伍建设。针对目前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后继乏人的现状,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鼓励民族民间艺人带徒授艺,加强中青年艺术骨干的培养,使民族民间艺术绝技后继有人、代代相传。三是不断加大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技术培训力度。抓好技术骨干和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培训对象要包括从事保护工作的有关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民间文化传承人等;培训方式可以采用课堂讲授、函授、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培训的内容包括国际国内有关政策法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的方式方法,业务标准规范等。尽早进行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使培训工作逐步专业化、规范化。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