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展示我市农村改革开放取得的辉煌成果,弘扬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举办“保持先进性、建设新农村”摄影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欢迎全市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保持先进性、建设新农村”为主题,反映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我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感人事迹,反映我市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涌现的生动典型,反映我市农村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反映我市第一、二批教育单位合力推进“三农”工作的良好局面,反映我市乡镇干部实施“住村联心”工作制度的崭新风貌。
二、参赛规则
1、参赛作者不受职业、年龄和地域限制,但作品需围绕大赛主题。
2、来稿体裁、风格、流派、黑白、彩色不限。
3、作品规格:单幅、组照照片为7—10英寸;数量不限,来稿一律不退。
4、来稿背面写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作品拍摄地点。
5、获奖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调底片或光盘制作展览照片,光盘要求达到高精度的文件量,底片用后退还。如未能按期交底片或光盘,取消其获奖资格。
6、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可用于有关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7、参赛稿件寄、送地点:丽水市文联办公室曹伟平收。
8、征稿时间:本启事发出之日起至2006年2月15日截止。
9、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10、凡不符合本规则的作品不予参评。
三、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邀请有关领导和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
一等奖2名,发给证书及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4名,发给证书及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10名,发给证书及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100名,发给证书及奖金各100元。
比赛结束后,将举行颁奖仪式,并在9县(市、区)举行获奖作品公开展览。
主办单位:丽水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丽水市文联
丽水日报社
承办单位: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200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