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通过《关于黄村水库水源水质保护的决定》及相关人事任免
《丽水日报》2005年11月15日报道 (记者 周大彬)昨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若忠、张福新、赵碧春、雷文先,秘书长张春法等出席会议。副市长刘秀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斯金锦列席会议。
会议认真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市区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的检查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与会人员对各项报告和决定分别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黄村水库水源水质保护的决定》及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人事任免名单见今日二版)。
据了解,黄村水库作为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当前丽水市区20多万人的唯一饮用水源。今年9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莲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市区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执法检查组,先后赴莲都区黄村、严鸟和缙云县石笕、方溪等乡镇以及水资源公司就有关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和市区饮用水源的保护情况展开调查。这次通过的《关于黄村水库水源水质保护的决定》,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就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市区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此次会议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听取和审议了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据了解,在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63件,建议68件,在经梳理以后,这131件建议案由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的有124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1件,其他单位办理的6件。截止到今年10月底,所有的建议案已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直接书面答复代表,办结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