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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三等功

通讯员 吴谨杰 日前,从省公安厅传来喜讯,为表彰龙泉市公安局近三年多来在公安执法工作上所取得的突出成绩,省公安厅特颁发命令:给予龙泉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

2001年10月以来,龙泉市公安局党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公安法制工作,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一主线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始终,坚持立党、立警为公,执政、执法为民,全面贯彻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和《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改善执法活动,执法办案质量和民警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有力地推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连续三年被省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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