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水日报2005年07月05日报道 记者 周立军 不久前在宁波召开的浙洽会“市长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市长刘希平面对450多名中外记者,用诗一般的语句描述丽水是“浙江最具生态开发潜力的城市”,“丽水,天生丽质,有着其他地方难以比拟的蓝天、秀山、碧水,那是一片引人遐想的土地……”。
的确,刘市长的这番话是对秀山丽水、浙江绿谷的完美推销。丽水的森林覆盖率高达79.1%,是华东地区最大的天然氧吧。生长在绿水青山间的丽水人无一不为脚下的这片绿色土地感到自豪。
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以来,我市在生态建设上,发挥“秀山丽水·浙江绿谷”的自然优势和人文优势,遵循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积极保护“天蓝、水清、山绿、景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取得了累累硕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12月,顺利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我市在生态建设方面更是频频加冕,生态城市魅力四射。
今年初,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生态环境质量研究报告》,庆元、景宁、龙泉、云和四县(市)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入围全国前10位,其中庆元县在全国2348个县(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中排名第一,荣膺“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
6月3日,在市环保局举行的2004年丽水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演示会上,省环境监测中心的评价是:2004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居全省首位,9县(市、区)均进入全国50强。6月下旬,国家环保总局公布《2004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我市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名列第三,跻身优秀城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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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通过建设生态公益林、千里绿色长廊等措施,使森林蓄积量逐年增长。目前,我市合计区划界定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达785万亩,其中开展以封山育林为主要措施的公益林700多亩,以瓯江干流、金温铁路、330国道和省道、县道两侧为重点的千里绿色长廊,总长度达1500公里,封山育(护)林面积160万亩。从2000年至今,全市人工造林的面积达到了39.6万亩。与此同时,我市大力推进生态示范点的建设,去年,新确定生态示范点85个,列入市级重点工程项目128项,总投资222.11亿元,完成率达91.24%。
良好的生态,也极大地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全市旅游接待人次2004年达到320.7万人次,旅游收入18.6亿元人民币,全市旅游产业收入在GDP的所占比重逐年大幅度提升,旅游业得到了飞速发展。
在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市环境质量并没有因为工业的加快发展而受到明显的不良影响。在发展工业时,我市全面落实“生态立市”要求,从单纯的招商引资转变到选商引资,拒绝污染企业进工业园区,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同时倡导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改变传统工艺,运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这正是我市人民用智慧打出精彩的“生态立市”牌。
通过“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的实施,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改变了过去靠山吃山的观念,树立起了鲜明的生态理念。许多人都明白,保护好丽水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好丽水的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
生态环境是丽水的灵魂,生态环境更是丽水人的骄傲。我们有理由相信,当这些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时,“绿水青山”就会变成“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