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消息近日,《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正在该校试行,其中“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有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这条规定,在学生中引起轩然大波。
【学校】规范不良行为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处张老师介绍,《管理规定》是严格遵守市教委《高等学校制订和修改学生管理制度》中第四十二条“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精神来修订的,于5月22日正式试行,6月中旬制成展板,放到学生出入较多的一教楼,希望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直到昨日,没有一个学生到学生处反馈意见。
“我们没有搞网上调查,因为学生这方面的参与力度小。”张老师说,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8日。目前没有任何同学致电或到学校处提出异议,但是否就此可以说这条规定已经生效或将正式写入《学生手册》,他并未作正面答复。张老师说,此举是想规范、杜绝学生的不良行为。
【学生】难界定实际意义不大
“没参与意见反馈不是不想参与。”该校历史系一大三的学生说,只因为怕“说了也白说”,因此想借助媒体的力量,开展一个大范围的讨论,给学生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该校大二曹姓同学认为,不管学生做什么,都是学生的事情,学校知道后也应该按照规则处理,不需要什么行政规定。
一姓顾的同学则认为,学校的做法很无聊,因为道德问题用法规守则来约束好像没什么效果,比如“一夜情”是个模糊的概念,谁来认定、如何认定?
来重庆师大游玩的市外一研究生谢和平认为,现在大学生都可以结婚了,再制订这些“规定”没有实际作用,如果因为“一夜情”就开除学生,是不尊重学生。
大部分同学认为,学校是在滥用“特权”,太武断,动辄开除学生是对当今高校教育制度的一种鞭挞,相反学校应对在校学生加强正确的性教育。
【律师】道德问题不宜用行政手段
“这是道德问题,它不同于卖淫嫖娼,不是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是行政管理的范畴……”律师曾杰认为,道德问题即使写入《学生手册》,也不好实际运用。
他认为,学校不能超过一般法规和教育部的规章权限。一夜情属于道德范畴。教育部有规定,只有违法犯罪才可以开除学籍。学校有权制订校规来约束学生的行为,但是不能超越法律赋予的权限和教育部的规章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