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州晚报》2005年04月06日报道 记者 蓝义荣 通讯员 应尚包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双方一边承受伤痛的煎熬,一边却由于理赔方面的分歧闹心不已,所幸的是难题碰上热心和公正交警。近日,遂昌交警大队收到了一起事故双方送来的锦旗。
去年4月16日,遂昌县妙高镇西街的周剑锋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边三轮车,在途中搭乘吴根跃和季小梅,从该县三仁乡啥口村驶往县城,在途经遂龙县6公里加79米处时,与一辆正在掉头的大吊车相撞,造成周剑锋右额骨粉碎性骨折,脑内淤血,昏迷了10多天,伤愈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乘客”季小梅右眼壁骨折,左胫骨平台骨折,颜面受伤,伤愈后被评定为右眼八级伤残;而吴根跃也伤的不轻,右胫排骨粉碎性骨折。共造成损失210054.32元。尤其是周剑锋家庭困难,自己系酒后无证驾车,不仅伤情严重,不能获得保险理赔,还在事故中要负担主要责任,事故处理陷入了僵局,双方也为此产生了矛盾。
遂昌交警大队事故调解室的同志对事故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进行了几次调解意见摸底,将事故调解分成两步走:第一步是对承担该事故次要责任的吊车赔付的款项(共72543.33元)如数追赔到位,为解决问题打下基础;第二步是进行周剑锋、吴根跃和季小梅之间的过错进行分析,本着相互体谅、化解矛盾的精神减少分歧,解决问题。民警首先对周剑锋酒后无证驾驶边三轮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同时也对吴根跃和季小梅随意搭车做了善意批评,并结合各方责任各方家庭实际,实事求是的提出了调解方案,经过整整一天的细心调解,终于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协议,事故中受伤的三人均拿到了自己认同的赔偿款,化解了事故矛盾。由于双方满意,调解后他们先后给交警大队送来了“为民办事好交警”“交警秉公执法”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