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念龙 近日的一个傍晚,松阳县斋坛乡石门圩村的陈某,在石门圩沙石料场筛沙机的料斗中清理於泥,不幸滑入料斗遇难。西屏中心所民警闻讯后及时介入,终于平息了事态。
案发后,松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取证,勘察现象,排除了他人谋害种种可能,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陈某现年62岁,平时在料场负责筛沙机的运行工作,遇难后,其家属情绪非常激动,要求查出“真凶”。西屏中心所民警主动上门做好其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与此同时,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磋商,明确事故责任,研究赔偿方案。经过民警们苦口婆心的工作,在斋坛乡干部的配合下,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周某一次性补偿陈某家属人民币1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