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游客16.84万人次,旅游收入4852.2万元
丽水日报05月09日报道 (记者 吴祥柱 通讯员 厉剑弘) “五一”黄金周期间,我市旅游业赚了个钵盈盆满。据市旅游局统计,全市共接待游客16.84万人次,比2002年“五一”黄金周增17.76%;旅游收入4852.2万元,比2002年同期增44.5%。整个黄金周旅游市场秩序井然,未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及游客投诉案件。
据统计,在各县(市、区)当中,接待总人数最多的为缙云县,共4.57万人次,旅游收入1462.24万元;市区接待3.25万人次,居第二,旅游收入1041.8万元。
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43个景点共接待游客14.55万人次,比2002年“五一”黄金周增12.4%;全市A级景区15家,共接待78414人次。其中,缙云仙都接待游客29815人次,是全市接待量最大的景区,其旅游收入65.39万元,比2002年同期增长了31%。
与此同时,也有部分老景区由于景区建设没有跟上,设施陈旧,导致接待量下降。黄金周期间全市共有20家旅行社开展业务,共接待来丽团队338个,比2002年“五一”黄金周增长44.4%;接团人数9313人次,增长17.3%;组团到外地旅游119个团队,比2002年“五一”黄金周增33.7%;旅游人数4261人次,增长64.8%。
全市40家星级宾馆在黄金周期间营业,共接待游客20698人次,比2002年“五一”黄金周增长23.2%,平均入住率为74.1%,比2002年同期增加了3.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