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提醒市民:游泳时切记注意安全
2003年7月7日 处州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叶美 通讯员 林文琳) 记者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获悉,从6月29日至7月4日,我市共有4人在游泳时溺水身亡。
6月29日上午,莲都区老竹镇曳岭脚往陶村方向的一条小溪内淹死一名小孩。该小孩是老竹小学401班的学生,其父母在上海做生意,小孩平时都由爷爷奶奶照顾。当天他和另外3名同学相邀到溪里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7月2日,在丽水二中读书的一名18岁男生,在莲都区碧湖镇老家与同学一道在瓯江游泳时失踪。第二天凌晨6时许,打捞人员在碧湖镇采桑村边的瓯江里找到他的尸体。
7月2日晚上7时许,莲都区环城南路2标工地民工丁某等三人到瓯江(富岭乡中岸水域)洗澡,因当时水势大,水流急,丁某不慎被水冲走。目前,仍未找到失踪的丁某。
7月4日中午12时许,遂昌县林化厂旁边的水库里有一人溺水死亡。死者王某,今年20岁,出事前同李某某、杨某某等四人到水库里游泳,不幸身亡。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起起溺水事件,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本报郑重提醒市民:珍爱生命,注意安全。